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承办大学。学校历经多次合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的公立四川优级选科师范学堂和1911年的公立四川省城女子师范学堂。现拥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的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单位、四川省博士建设单位递进培育计划“优先培育”类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弘扬“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成大精神,坚持“雅成大德、恒成大器”的育人理念和“扎根成都、面向世界、服务社会”的服务定位,坚持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质量提升,着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和推动文化传承创新。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世界排名第801—1000位,中国内地高校排名第49—95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 (204)英语(二) |
考试方式 |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统考 | (007)商学院 | (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 (01)财务管理 | 非全日制 | 专业:23(不含推免) |
统考 | (007)商学院 | (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 (02)人力资源管理 | 非全日制 | 专业:23(不含推免) |
统考 | (007)商学院 | (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 (03)营销管理 | 非全日制 | 专业:23(不含推免) |
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
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
1.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 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 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 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 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 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 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5.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 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 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另行发布,调剂考生可通 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 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 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 业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 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 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 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 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4年。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 得超过5年。